《孙子兵法》释读:十二、《火攻篇》
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。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体受辱,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、被箠楚受辱,其次剔毛发、婴金铁受辱,其次毁肌肤、断肢体受辱,最下腐刑极矣!”
想必参加过高考的,都应该背诵过上面的片段。这是司马迁《报仁安书》中的节选。《报仁安书》是司马迁被施行腐刑后写给好友仁安的一封信,信中抒发了自己激愤的心情,阐述了自己忍辱负重的原因和撰写“史记”的志向,字字句句真切感人。
而孙子的《火攻篇》虽然仅仅280余字,其中却也如同司马迁《报仁安书》一样饱含情感,道出了他悲天悯人的情怀。
第一段原文:
孙子曰:
凡火攻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,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孙子说,
火攻总共有五种:一是火烧敌军营舍人马,二是火烧敌军粮草委积,三是火烧敌军辎重车辆,四是火烧敌军物资仓库,五是火烧敌军行军队伍。
实施火攻一定要依据合适条件,火攻器具平时也必须备好。发动火攻需要良好天时,具体点火也需要恰当日期。良好天时,是指天气干燥的时候;恰当日期,是指月亮行经箕、壁、翼、轸四个位置之时,月亮行经这四个星宿位置时,就是起风的日子。
第二段原文: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火发兵静者,待而勿攻,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则止。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昼风久,夜风止。凡军必知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凡用火攻,一定要根据上述五种火攻的不同情况而应变。如果火攻是从敌营内部发起,则应该提前派兵在外部接应。起火后敌军仍然保持镇静的,要耐心等待而不要急于进攻;等待火势尽情燃烧蔓延,能攻就攻,不能攻就停止。火攻也可以从外部发起,不必等待内应,只要合适的时间发起即可。火攻从上风处发起时,不要从下风处进攻。白天风刮得久,晚上就会停止。军队必须熟知五种火攻的变数,按照火攻的规律把握火攻的时机。
第三段原文: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因而,用火来辅助进攻的,效果显著;用水来辅助进攻的,攻势强盛。水可以隔绝敌军,但不可以摧毁敌军。
第四段原文:
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“费留”。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。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,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
凡是战胜了敌军,夺取了土地后,而不能巩固战果的,非常危险,这种情况被称为“费留”,即荒废财力。
所以说,明智的国君要慎重考虑这个问题,贤良的将帅要认真处理这个问题。
没有利益就不要出军,没有把握就不要用兵,不到危急就不要开战。
主君不可以因动怒而兴师,将帅也不可以因怨忿而举战。符合国家长久之利则动兵,不符合国家长久之利则停止。
愤怒可以重新喜乐,怨忿也可以重新愉悦,但是灭亡的国家不可以再复原,死掉的人也不可以再复活。所以,明智的君主要慎重兴师,贤良的将领也要警惕用兵,这才是安定国家,保全军队的根本道理呀!
最后这段话,可以和太史公司马迁的《报仁安书》相媲美!字字真切,句句入理,看完令人慨叹不已,感动万分。“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,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”
虽是一位军事家,但却深知战争的危害,这才是最优秀的军事家所应具备的品性。动辄言战者,大都如同看门狗,仗主人之势才敢对外狂吠,一旦主人不在,就蔫巴得如同泄掉的气球。而要真上了战场,则不但那嚣张的气焰消失不见,其无能的一面也会暴露无疑。所以真正优秀的统领,既不会轻易用战争恫吓他人,也不会轻易发动战争;如需被迫用兵,也是用战即胜。
《火攻篇》就全部介绍到这里,下一期介绍《用间篇》。孙子在前十二篇中基本介绍了自己全部的军事思想,却把”用间“作为战争统领最高超的能力,放在最终篇,且认为这是”兵之要“。那么具体是因为什么呢?敬请期待下一期《用间篇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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